既坚持公平公正,又体现科学选才
四川大学校长助理、招生就业处处长、教授 李蓉军
在社会各界的热盼下,《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终于颁布了。考试招生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高考招生制度又处于顶端,改革的一举一动,为社会广为关注。通观《实施方案》,我个人认为,它坚持了高考招生制度的公平公正,又很好地体现了科学选才的本体功能。
实际上,老百姓最担心的是高考改来改去,最核心、最关键的公平公正没有了。《实施方案》充分肯定了在拨乱反正中恢复,在改革开放中完善的高考招生制度。的确,我们这一代人,都是恢复高考的受益者,高考在科学选拔人才,保证高校生源质量,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培养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改革30多年的成果,都与高考招生制度密不可分。从《实施方案》来看,得到老百姓普遍认可的高考招生制度总体框架没有改变。它仍然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基础上,着力于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着力于建立保障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优质教育机会均等的新机制,着力于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入学机会差距。
一是全国统一的高考科目并没有取消。语文、数学、外语作为必考科目仍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分数虽然不是高校录取的惟一标准,但它的重要性并没有被“代替”,高考选拔性功能得到了比较好的体现。二是录取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加分项目和分值得到进一步的减少和规范,高考这个测量工具更“准确”、更“干净”。三是分步推进普通高考使用全国卷,逐步减小“全国卷”与“地方卷”的差异性。四是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机制,让高校招生计划与各地人口基数、发展水平、教育基础相匹配。五是重点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让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六是完善高校招生选拔和监督机制,确保高校招生“阳光”、“透明”。这些改革举措,无疑闪烁着“公平公正”的光芒。
科学选才是这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不可否认,考试招生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创新性人才等方面还有局限性。选拔标准单一,学生压力过重,片面追求分数,忽略个性发展,品德教育滞后,学生健康体质下降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从《实施方案》的字里行间,我们欣喜地看到在科学选才方面有了比较显著的进步。
一是把立德树人作为我们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定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我们选拔的标准应该是有理想抱负,有责任担当,有创新智慧和能力,有培养潜质,心智健康的青年才俊。二是人才评价由过去的结果评价到今后的过程评价+结果评价,不以分数为录取的惟一标准,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结合起来考量,将为高校科学选才打下一个良好基础。三是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对未来的选择,学生在今后的高考招生中可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自主选择成绩使用方法,自主选择今后的发展方向。四是高校作为招生的主体地位,其作用和重要性得到充分彰显,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自主提出报考的科目、选拔标准、录取方式等,在确保绝大多数考生公平的前提下,对特殊人才还开辟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等通道,确保“偏才”、“怪才”脱颖而出,有效的解决了高考的“公平性”和“特殊性”矛盾,这些机制的建立,既可保证平民百姓的子女能公平地考上大学,又能为“钱钟书”、“陈景润”式的人才涌现提供特殊通道。五是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更加科学,减少录取批次,推行平行志愿,允许高校对投档有不同的专业组合要求,尊重高校在规则的前提下对考生的自由裁量权,扩大了高校招生的自主权。这些可喜的进步,于国家、于社会、于高校、于考生都是有益的。
当然,改革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的还需要实践来检验,有的还需要配套措施,有的还需要修改完善,我们寄希望一个早上起来,什么问题都变得美好是不现实的。因此,对于改革,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高考招生改革,我们要有耐心,也要有韧劲,要确保这项改革不要驶离正确的轨道,那就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懈追求的目标:促进公平,科学选才!